依据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》(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2号)及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》(国环规环评【2017】4号)的规定,我公司对已建设完成的电子加速器辐照项目进行了自主验收。
公司邀请有关单位及技术专家组织召开了验收评审会,形成环保验收意见。为保证验收报告的严肃性和公正性,现将本项目验收报告(包含验收报告、环保验收意见等)予以公示。如有异议,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公司辐射安全领导小组。
项目名称:电子加速器辐照项目
单位地址:四川省达州市大竹县工业园区科技路12号
建设内容:安装3MeV电子加速器1台,年辐照交联电缆8.2万km
公式内容:竣工环保验收报告、专家意见(详见附件)
公示时间:2020年9月25日至2020年11月1日(20个工作日)
公示期间,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,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、电话、书信的方式反馈。
联系人:邝志金
联系电话:13629069593
电子邮箱:kuangzhijin@sina.com